汲取“12·31”火灾事故教训大连违法冷库全面拆除
发布时间: 2024-01-21 21:52:46 | 发布作者: 华体汇app入口
自1月3日全市汲取“12·31”火灾事故教训现场会以来,市安委办全方面开展以地下冷库、地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冷库实施全面拆除。
市安委办部署开展冷库摸排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区和部门对辖区内冷库安全情况做全面排查,确保无漏洞、无盲区、无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各地区积极开展辖区内冷库摸排整治工作,突出“消防管理不规范、疏散通道救援通道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急能力不够、违章使用燃气用具、违章用火用电”等15项重点检查内容,全力管控安全风险、消除问题隐患。
“12·31”火灾事故教训现场会议后,市安委办重点围绕各地区地下冷库、地下商场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下达《督办通知》,并细化形成44项整改措施。
列入本次挂牌督办冷库拆除工作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规定期限,倒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制定详细拆除方案和关停后的“出路”方案,加强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冷库拆除工作按期安全完成。
对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要求的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截至目前,在已拆除新长兴市场地下二层冷库的同时,还完成别的地方的13座地下二层冷库拆除工作,剩余的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将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拆除。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到冷库安全的重要性,以全方面开展冷库安全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三管三必须”和《大连市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场景化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三个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制定科学有效的违建冷库拆除方案,严把冷库拆除过程中施工安全关,严禁将拆除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要督促拆除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拆除实施工程的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技术文件,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护,尤其要加强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流程,确保拆除施工安全。
市安委办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以及我市安全生产场景化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工作联动,互相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违建冷库拆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