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有序开展,大家对这项工作进展都很关注。为帮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女士,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先生,省药监管理局副局长史国生先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免疫预防管理所所长张丽女士介绍山东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实践证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抗击新冠疫情的有效手段,对防控和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和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我省疫苗接种具体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方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和别的需要优先接种人群进行接种(需结合目标人群健康情况、暴露风险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做综合评估);第三阶段,下半年,依照国家部署,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第四阶段,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外防输入仍是重中之重。从去年12月份开始,先行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有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9类重点人群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3月17日,全省共投入接种单位2188个和临时接种点207个,累计接种疫苗408.9万剂次,接种人员237.8万人,接种总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100%,医疗卫生人员接种率达到91.1%。从目前看,全省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异常反应发生率在预期范围内。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接种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省里专门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疫苗采购供应、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接种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工作规程,明确了下一步接种工作的根本原则、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了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机制,共同做好经费保障,免费为居民提供接种服务。各市和县(市、区)也参照省里做法,逐级成立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提前做好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制定人员组织安排计划,有序组织接种。
二是增设接种点位,保障接种资源满足需求。在充分的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站)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于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同时,还将根据接种需求,创新接种模式,依托大中型场馆、学校等设立疫苗临时集中接种点,提高接种服务效率。
三是优化组织形式,保障接种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从下周起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各单位(村居)作为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村居)接种人群的宣传发动、登记预约、现场组织等工作,整体推进接种工作。接种单位根据预约情况有序提供接种服务,落实接种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爽约、不拥挤。单位(村居)要与接种单位建立信息联系反馈机制,接种前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接种后组织好第二针疫苗接种衔接以及应种未种人员补种工作。
四是严格服务规程,确保接种过程规范安全。逐步加强医务人员接种培训,昨天组织了专门培训。接下来,我们将督促接种人员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严格落实接种后30分钟现场留观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置也许会出现的异常反应。
五是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疫苗管理安全有效。在疫苗储存环节,督促疫苗配送企业将疫苗生产入库、出库等数据完整上传到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在疫苗运输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杜绝不相关的人员接触疫苗货物,严防运送过程中流向失控。在疫苗使用环节,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整合疫苗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追溯信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流向可追溯核查。
六是坚持统筹兼顾,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督促各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疫情多点监测,提高监测报告敏感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集装箱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加强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严防疫情反弹。
在这里,也希望媒体朋友们帮我们多做工作,继续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广泛宣传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争取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是党中央 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提出明确要求。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不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受种者个人不负担费用。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结合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使用的是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我们前期开展了精细的测算,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会因此项费用支出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可能影响群众日常看病就医的待遇保障。并且从长远看,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稳定基金筹资来源,进而更好保障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落实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医保部门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特事特办,好事办好,在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做好疫苗及接种费用资金预算和及时结算,确保把党中央 国务院的好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首先,很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疫苗在规定的温度环境内储存、运输,是保证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4款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温度均为2~8℃。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在冷链设施设备方面。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最重要的包含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包)、冰排、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同时,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冷链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二是在储运温度监测方面。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一定要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疫苗运送过程中,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应当对疫苗运送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对运输超过6小时的,须记录途中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本次疫苗运输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温度监测记录或温度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购进,并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三是在温度异常管理方面。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停电、储运设备出现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相关单位须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不正常的情况记录表”,报疫苗生产企业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经评估对产品质量没影响的,可接着使用;经评估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在当地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部门监督下销毁。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按照说明书,2个厂家疫苗接种的间隔天数略有差别,但临床试验结果和专家推荐意见认为,间隔3-4周的免疫效果更好。
关于疫苗替代问题,两剂次接种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疫苗,也就是说,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最好使用同一个厂家的疫苗进行接种。我们在疫苗管理中也是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根据各地第一剂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来合理调配疫苗。
下一步将依照国家疫苗生产和供应的安排,统筹使用其他技术路线研发的疫苗,我们会按照接种方案和说明书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建议居民群众在接种前,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和接种禁忌、接种流程等,正在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人员,正在发热的人员,以及妊娠期妇女是不适宜接种的;还要关注两针次接种间隔时间,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在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的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筛查。
在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在每个留观场所,我们都安排了医务人员,留观期间,受种者有任何不适,都可以直接咨询现场的医务人员。此外,要保持接种局部的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要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如果症状稍微重一些,建议受种者及时就医,及时诊治。
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总体和其他灭活疫苗相当,多数症状较轻。大家只要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去做,安全性能获得保障,可以完全放心接种。
这位记者提的问题非常好。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民生保障,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是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新冠病毒疫苗上市以来,全省药监系统把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作为第一个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目前,已派出检查人员2.1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7236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检查,为疫苗接种工作提供了保障。
当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将进入新的阶段。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全力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扎牢疫苗监管篱笆,全力配合好接种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及时制发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行为,加强温度控制管理,确保疫苗的储运温度符合要求。
二是持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检查。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疫苗接种计划和接种单位情况,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力争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配合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认真落实“日监测、周分析”和定期评价制度,逐步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协同、会商。对疑似有质量上的问题的疫苗,我们将立即组织并且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置和控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对于疫苗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省医保局格外的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方案中提出明确要求。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这个钱既要支的及时,不能耽误全省疫苗采购和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更要花的明白,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对地方。省医保局积极对接协商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疾控中心,建立了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全省各统筹区均建立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和接种费用预算专项资金,在财政专户下单列疫苗接种专项,实行专款专用管理。二是建立资金预付机制。疫苗接种专项资金在采购时提前预付疫苗采购费用,做到让钱等苗,而不是苗等钱,以缓解采购机构和生产企业金钱上的压力,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和疫苗企业生产供应,保障接种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结算费用。各级医保、财政、卫健部门将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统一的信息传输平台,卫健部门按月报送疫苗接种信息,医保部门依据接种信息按月拨付医保基金,确保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顺利结算。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各级医保、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将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跟进,动态监测;在本轮疫苗接种结束后,还将对资金结余情况做统一清算,保障疫苗及接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出现。确保疫苗群众打的明白,资金支付的清楚,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