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万某挂号成婚。2016年,高某因炒股亏本,私自变卖名下房产偿还债款,并以工作调动等为因为2017年起与万某租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路某弄某室。
尔后,高某持续向多家网贷组织及亲朋告贷炒股,合计负债人民币100余万元(币种下同)。万某也曾向亲朋告贷十余万元为高某偿还债款,两边屡次因债款问题发生争论。
2022年3月1日晚,被告人高某在租住地再次因债款问题与万某争持,遂发生杀戮万某泄愤之念。次日8时许,两边持续争持,高某遂在厨房拿一把不锈钢单刃尖头水果刀,至卫生间内接连捅刺万某颈部等处,致万某因左颈动、静脉决裂失血性休克逝世。之后,高某转走万某账户内钱款,并网购冰柜,欲躲藏万某尸身未果。3月3日,高某自杀未果后报警,谎报万某自杀。民警至现场后开始承认万某系他杀,行将高某当场操控。
2023年6月29日,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定:被告人高某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高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3年12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决,依法核准对被告人高某的死刑裁决。
被告人高某及其辩护人提出,高某并非预谋违法,具有自首情节,恳求对其从轻处分。经查,高某因长期告贷炒股欠下巨额债款及私自变卖家中房产等故,遭万某诉苦,即蓄谋杀死万某泄愤。案发前晚,高某在手机淘宝网页上阅读“冰柜”“大型冷冻品包装袋”“大容量防水袋”等内容,目的杀死万某后施行冰箱藏尸等行为。作案后,高某亦按其事前预谋购得冰柜,后因故未果。故高某及其辩护人所进步某并非预谋违法的定见不能建立。
高某作案后次日自杀未果,遂拨打电话报警,但因惧怕受法律制裁,报警时谎报其与妻子自杀;公安民警抵达现场后,高某仍未照实供述。后民警依据卫生间内被害女子的伤势状况,已判别系他杀,当场将高某予以操控,高某在被民警送至医院救治后,才告知杀戮妻子的违法事实。据此,高某的行为不符合主动投案、照实供述罪过的自首建立条件,依法不构成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