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晨报讯(记者 樊亚楠)此次新年期间食物药品运营范畴专项整治举动,各级食药监局依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搜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查询取证,依法严厉打击食物药品安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月20日,市食药监局挑选了食物安全两大典型事例,现将成果发布如下。
1月16日,执法人员在盐湖区西城好益多食物配送中心查看时发现,冰箱中放置许多带鱼段标签,周围放置一台封口机,带鱼段标签显现分装商是运城市盐湖区五谷丰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地址是山西运城解州镇,和查看地址不符。经问询,该店管理人员称,带鱼段是从浙江购进的,为了新年出售便利,在厂房的正后方木板上进行分包装,每小袋1.5公斤,每箱装8小袋,一箱共12公斤,冷库有108箱,未能提供出相关的生产运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与该店负责人联络屡次,其拒不参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带鱼段108箱,约1250公斤,标签约30公斤,封口机一台。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查询处理中。
事例二: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张栓肉食加工部涉嫌运用无标签预包装食物质料加工食物案
1月16日,执法人员在对运城市空港经济开发区张栓肉食物加工部查看时发现,该加工部加工环境脏乱差,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并在其院内一电动车上发现无标签鸡爪8箱,合计160公斤。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当事人称鸡爪系在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海洋冷库购进。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查询处理中。